为加快推进虹桥商务区屋顶绿化进程,进一步发挥绿化在节能环保、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依循《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建建材联﹝2016﹞432号)、《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低碳建设导则(试行)》、《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财预﹝2017﹞28号)、《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沪虹商管法﹝2017﹞1号)、《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沪虹商管法﹝2017﹞4号)《上海市绿化十三五规划》以及《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2010)、《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2014)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申报指南。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申报主体要求的建设单位,达到以下条件时,可按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范围内建(构)筑物上(不含住宅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项目进行申报:
(一)建设项目达到《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以外的面积可以申报(已享受绿地率抵算的屋顶绿化项目除外);
(二)未从其它渠道获得市级或区级等财政资金支持的屋顶绿化项目;
(三)屋顶绿化覆盖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四)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
注:各类屋顶绿化定义及计量统计方法详见附件1
第二条 扶持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扶持:

单个项目同时具备不同屋顶绿化类型的,可以按不同屋顶绿化类型的面积及相应的扶持标准分别享受补贴。
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一次性申请。
单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同一业主、同一地址的项目可以合并申报。
第三条 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含详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3、GIS屋顶绿化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4、《测量成果报告》:须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应图示反映项目申报范围。屋顶绿化应体现申报项目总面积、绿化种植面积、内部指标比例等基础数据。
5、项目照片电子版本(其中屋顶绿化应提供项目鸟瞰全景照片)
6、若项目为委托申报,则另须提供屋顶绿化所附建筑业主的申报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7、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组织验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绿化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并签字盖章认可)
第四条 办理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将第三条要求的申报材料递送至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
通过初审后按照《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条 办理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在屋顶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并按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
第六条 办理地点
上海市申虹路33号公共事务大厦709室。
联系电话:34733931
第七条 附则
1、本申报指南由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申报指南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屋顶绿化定义及计量统计方法
2、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含详表)
3、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承诺书(格式)
4、GIS屋顶绿化项目基本信息表
5、申报委托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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