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高质量发展,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据《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企业专项担保业务实施方案》,管委会会同闵行、长宁、青浦、嘉定四区专项资金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补贴评审工作,合计金额624.9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项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347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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