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周末第9号强台风“梅花”将从正面进入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本次防台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梅花”强台风防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台风影响期间,所有施工工地及时停止各类室外建筑施工作业,迅速开展各类建设工地临房撤离工作,并落实好安全保障和必要的后勤等工作,切实防止台风来袭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防止高空坠物,落实工地安全。今明两日,各有关单位对室外广告牌、空调室外机等高空构筑物进行检查、加固,各施工单位要落实塔吊锁定,脚手架、工地临房、施工围栏等设施的加固措施,切实落实防台风措施。
三、防范地下空间进水,确保枢纽运营安全。各地下空间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挡、排、抢”等防范措施,坚决避免因雨水倒灌影响正常运营情况的发生,各绿化养护单位对易倒树木要及时采取绑扎、加固等措施,防止倒伏伤人、影响交通。
四、加强排水工作,防范潮水倒灌。各防汛部门根据《虹桥商务区2011年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下水道预抽空及河道水位预下降,并全力做好降雨期间的道路积水抢排和泵站调度运行;各现场有关单位立即对临时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排水畅通。
五、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加强对防台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高度重视本次“梅花”台风的防御工作,加强避险自救意识;各防汛负责人、联络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逐级报送汛情、灾情等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和灾情,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助工作,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内容开展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上海虹桥商务区防汛防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无障碍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