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2023年度区域特殊人才自主审批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商务区人才专用落户额度评审会评审,报经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就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2023年度第二批专用落户额度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34733956、34733913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