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财预〔2019〕15号)及其实施细则、《上海虹桥商务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2019年修订)》(沪虹商管〔2019〕103号)、《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功能性平台发展的政策意见》(沪虹商管〔2022〕22号)、《关于支持打造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的政策意见》(沪虹商管〔2021〕64号)相关申报指南的规定和要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完成了2022年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拟支持企业(单位)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章晓明 联系电话:34733963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2022年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现代服务业、功能性平台、进口商品集散地、经营性租赁飞机)拟支持企业(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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