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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报告

来源: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法规处     点击数:329     发稿时间:2021-04-14     评分     排行榜

2020年,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商务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2020年,管委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通过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推进法治工作,及时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科学合理部署各项工作。管委会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相关制度。一是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制度建设重大问题,经审议通过《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市委<巡察试行办法>的若干工作措施》等党内法规制度。二是根据《关于加快虹桥商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开放枢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理顺并夯实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三是重大工作议题在主任办公会审议前由管委会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法制部门全程参与主任办公会各项内容审议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文件制定等工作中的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立足全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管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和完善一批重点工作配套制度。新发布并实施《虹桥商务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上海虹桥商务区2020年度总控计划》《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虹桥商务区综合服务保障组工作方案》《虹桥主城片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20-2035)》《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为商务区重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制订了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全年陆续发布现代服务业发展、功能性平台发展、低碳实践区建设、“智慧虹桥”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作为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依据,以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要求的相关项目。在商务区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市司法局和闵行区司法局等共同推进楼宇法律服务站建设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结合管委会业务权责,制定《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梳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环节,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和管理流程,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制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表》,由法制部门、第三方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和公职律师独立提出法律意见,根据各方审核意见完善工作决策。

(二)政务公开方面

为配合政策落地实施,管委会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机制,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号发布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拟定管委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网站相关专栏进行了改版和提升。修订《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存档备案。为提高政府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参与实效,管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方法。一是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政府开放周活动,邀请市民代表走进管委会,近距离了解政府工作,参观商务区重点建设项目。二是以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对虹桥商务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意见收集整理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政策宣贯会、领导解读、公众号推送等创新方式,做好政策的配套解读、解释和宣传,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接受监督方面

2020年,管委会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全年承办建议、提案共1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市政协提案6件(主办件5件,会办件1件),内容涵盖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虹桥枢纽综合协调及进博会辐射溢出效应等方面。全年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形成日常督办机制。全年共收到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来文10余份,均经过相关处室研讨和法制部门审核,立足全市高度和商务区发展实际,认真提出意见建议。

(四)法律审核方面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的涉法议题和重要决策事项,在报主任办公会审议前由管委会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保障第三方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和公职律师独立提出法律意见。2020年,管委会法规处会同第三方法律顾问团队审核了包括招投标文件、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合同在内的交易文件共计80余份,积极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根据管委会工作实际需求,结合法律顾问团队的实际操作建议,制定了管委会服务采购合同模板以及补充协议模板,从源头上防控相关交易的法律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的范围和职责,确定审查流程,梳理审查标准。

四、转变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管委会坚持与中央和市级改革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梳理了遗留的委托审批(备案)事项,现有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户外广告审批、竣工验收等共计10件,进一步明确各事项办理流程和要求。2020年度完成行政许可共计210件,并配合委托单位和属地责任主体做好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标准、进度,积极完成一网通办具体工作任务。配合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网站办事指南。在管委会内部建立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两级管理员账户分配和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行政审批数据上报。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管委会主动配合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工作。虹桥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努力为市外专局、市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区税务等职能部门设立窗口搭建平台,为商务区企业提供企业设立、税务综合业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商标受理等一系列服务。

五、对照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管委会实际,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可行的原则,从控制数量、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强化督察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设计制定委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表,并就有效期制度、即时清理制度、报送备案审查、立法后评估清理等方面的要求作出工作提示。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管委会按照专项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本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20201月)《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所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04月)《民法典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及相关工作建议》(20208月)等多次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管委会成立以来的公开发文进行全面梳理。自成立以来,截至2020年底,管委会共制定发布了22份规范性文件,其中18份已到期自动失效或终止,1份已制定新文件,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上海虹桥商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虹桥商务区人才安居房源配租管理规定》《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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