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虹桥商务区发展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总部基地,集聚国外优秀人才,落实好长三角一体化的要求,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办理工作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5号)和《关于支持虹桥商务区外国人才引进的通知》,允许注册在长三角的企业聘雇的长期工作在虹桥商务区功能性平台备案企业的外国人就近在沪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制定办事指南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
聘雇于注册在长三角企业在上海虹桥商务区功能性平台常设的办事机构,且长期工作、生活在上海的外籍人才。
(二)申请条件:
1、聘雇企业注册在长三角地区(浙江、江苏、安徽);
2、聘雇企业在虹桥商务区功能性平台设立常设办事机构(需经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备案登记);
3、外籍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办理工作许可外籍人才应长期工作生活在上海;
5、外籍人才应符合国家外专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标准;
6、发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
办理工作证明的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工作证明申请表。申请人至虹桥商务区官网(www.shhqcbd.gov.cn)下载《长三角企业聘用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公章。
2、办理工作证明
入驻虹桥商务区功能性平台的长三角企业聘用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应向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经用人单位盖章的《长三角企业聘用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申请表》(原件一份);
(2)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入驻虹桥商务区功能性平台的备案文件。 (核查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聘用意向书(应明确单位外派在沪工作地址、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意向薪酬情况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核查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外国人在沪居住地址证明(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护照(核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材料属实,当场出具《长三角企业聘用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见附件2),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如材料不实,则反馈不予办理意见并将材料退回。
3、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申请人携带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长三角企业聘用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到虹桥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窗口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附件:
1、《长三角企业聘雇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申请表》
2、《长三角企业聘雇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
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作证明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证明办理地点:虹桥商务区管委会 企业服务中心 申虹路33号 一楼,咨询电话:34733198
附件1
长三角企业聘用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申请表
(本表正反两面打印)
附件2
长三角企业聘雇外国人在虹桥商务区工作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兹证明 (国籍 ,护照号码 ),(高校) ,(专业) 毕业,与入驻在虹桥商务区的 (单位名称)签订劳动合同,任(岗位) ,合同期限为 年。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