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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桥商务区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来源: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建设处 董昆     点击数:0     发稿时间:2019-10-17     评分     排行榜

为加快推进虹桥商务区屋顶绿化进程,进一步发挥绿化在节能环保、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根据《上海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的政策意见》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申报指南。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申报主体要求的建设单位,达到以下条件时,可按建(构)筑物上(不含住宅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项目进行申报:

(一)建设项目达到《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以外的面积可以申报(已享受绿地率抵算的屋顶绿化项目除外);

(二)未从其它渠道获得市级或区级等财政资金支持的屋顶绿化项目;

(三)屋顶绿化覆盖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注:各类屋顶绿化定义及计量统计方法详见附件1

第二条 扶持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扶持:

191017.jpg

单个项目同时具备不同屋顶绿化类型的,可以按不同屋顶绿化类型的面积及相应的扶持标准分别享受补贴。补贴面积为超出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或屋顶绿化类型提升的屋顶绿化面积。

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一次性申请。

单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且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同一业主、同一地址的项目可以合并申报。

第三条 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含详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3、GIS屋顶绿化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4、《测量成果报告》:须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应图示反映项目申报范围。屋顶绿化应体现申报项目总面积、绿化种植面积、内部指标比例等基础数据;

5、项目照片电子版本(其中屋顶绿化应提供项目鸟瞰全景照片);

6、若项目为委托申报,则另须提供屋顶绿化所附建筑业主的申报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7、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组织验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绿化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并签字盖章认可);

8、绿化工程总投资额证明文件;

9、屋顶绿化提升前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及绿化类型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次序装订成册,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受理窗口。

第四条 办理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需登陆上海虹桥商务区门户网站(http://www.shhqcbd.gov.cn)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下载《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承诺书》《GIS屋顶绿化项目基本信息表》和《申报委托书》。

(二)初审材料递交: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指南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域(闵行、长宁、青浦、嘉定)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相关材料上传至上海虹桥商务区门户网站(http://www.shhqcbd.gov.cn)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初审未通过项目不予受理。

第五条 审批程序及项目管理

(一)审批程序:

初审通过的项目,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进行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函告申报主体;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hqcbd.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的项目,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分别会同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下达项目批复意见。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协议书。按照项目批复和相关政策,相关区属负责部门(单位)牵头与项目单位签订《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框架协议书》,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进度和扶持资金额度、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支持内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验收、违约处理等内容。

2、项目调整。资金申请获得批复后,对资金使用主体、项目内容、主要用途有调整需求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各区负责部门(单位)提出变更申请,不得擅自变更。各区负责部门(单位)应将项目变更有关材料报管委会,按照原程序重新进行报批。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向各区负责部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各区负责部门(单位)作为项目验收负责部门,应按照全市项目验收管理要求,制定相关验收程序和办法,并在项目完成(竣工)后的一年内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并向管委会报备。

4、绩效评价。对接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情况作为以后年度申报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5、审计监督。专项资金接受市审计和监督部门审计检查,申报项目涉及的有关单位以及申报主体涉及的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审计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附则

1、本申报指南由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申报指南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1、屋顶绿化定义及计量统计方法

  2、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含详表)

  3、屋顶绿化示范项目承诺书(格式)

  4、GIS屋顶绿化项目基本信息表

  5、申报委托书(格式)

相关附件下载:
文件名:附件:1-5及说明下载.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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