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人才公寓配租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服务主功能区入驻企业,为企业人才提供阶段性的居住保障。
一、编制背景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发展“十三五”规划》,虹桥商务区“十三五”期间要围绕“产城融合发展、环境生态文明、配套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成为服务长三角、面向全国和全球的一流商务区。根据这一目标,结合当前各类总部机构、行业领军企业以及商务办公人群加快集聚的趋势,需要抓紧研究和制定人才公寓政策,明确条件和标准,尽快开展配租入住工作,为商务区入驻企业的各类人才解决阶段性、过渡性居住需求,切实做好人才的居住配套。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六条:
第一条原则:共6款,主要包括实施主体、实施路径、实施依据、配租管理原则等。
第二条企业条件:共2款,包括企业基本条件和优先配租条件。
第三条个人条件:共2款,规定了公租房性质的房源和非公租房性质的房源分别适用不同准入条件。
第四条申请和配租流程:共5款,主要包括企业申请、配租评审、确定人选、资格审核、签约入住等。
第五条监督管理:共5款,主要涉及申报材料、入住管理、房源腾退、责任追究等。
第六条其他:共4款,主要包括租赁期限和价格、参照管理对象、实施有效期、解释权等内容。
三、申请和配租
根据《管理规定》,人才公寓需由企业为申请主体向管委会申报,管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房源的项目供应方案予以落实。其中,公租房性质的人才公寓需由企业注册或办公所在地政府审核企业员工个人入住资格,企业员工取得《准入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安排入住。
(一)申报主体
以企业为主体向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企业需符合虹桥商务区人才公寓申请配租要求。公租房性质的人才公寓,入住员工需符合本市及属地区公租房申请入住条件。
1、企业基本条件
(1)注册在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际入驻办公;
(2)企业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和依法纳税;
(3)企业信用优良,无有损商务区形象的不良行为;
(4)同意并严格遵守虹桥商务区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
2、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配租供应:
(1)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重点引进项目;
(2)经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
(3)国内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
(4)员工人数规模在50人以上;
(5)企业缴纳各类税收在300万元以上;
(6)需安排对企业有特殊贡献且确有居住困难人才的中小企业。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基于员工申请向管委会申报人才公寓配租申请材料,并报备本企业人才公寓入住分配和轮候方案。
2、配租评审:管委会根据房源情况和企业需求,拟定房源额度分配方案;召开联合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3、确定人选:企业根据管委会下达的配租额度,按照报备的人才公寓入住分配和轮候方案,在申请员工中提出入住和轮候人选,经企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住和轮候名单。
4、资格审核:配租属于公租房性质的人才公寓,企业收齐入住员工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材料后,统一提交单位所在区公租房公司进行审核,取得《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员工方可入住;非公租房性质的人才公寓按照项目要求,由管委会对入住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5、签约入住:企业与人才公寓运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再办理入住手续。
四、所需材料
(一)企业
1、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人才公寓企业申请表;
2、企业人才公寓入住分配和轮候方案;
3、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被认定为跨国公司总部、贸易型总部或国内上市公司、国内大型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个人
参照本市及所在区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咨询电话
企业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虹桥商务区公共事务大厦
地址:申虹路33号712室
咨询电话:管委会商务处34733653、34733963
商务发展处
2018年1月10日
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人才公寓配租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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